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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公里“枫”雨兼程,司法为民温暖人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程天宇)“法官,我下个月就要去外省打工了,这钱……能不能再缓缓?”在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老旧小区居民楼里,被告刘某搓着手,面带难色地对电话那头的法官说道。电话这头,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的书记员小程眉头微蹙,迅速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新情况。
 
    这起纠纷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21年,经刘某介绍,徐某与他合伙在松江河从事林木采伐。徐某出资45万元,双方约定盈利平分,刘某还以自己的林权证作抵押,承诺亏损由他自己独自承担。然而,工程结束后,刘某仅支付了2万元,便以“山场没盈利”为由,再无下文。43万元出资款迟迟未归还,徐某多次催讨无果,只得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她仔细翻阅卷宗,发现双方曾是朋友,纠纷起因复杂,直接判决可能激化矛盾,且执行起来未必顺畅。“如我在诉”,法官决定把工作做在前面,尝试通过调解化解这场“信任危机”。
 
    几次电话沟通、几轮“背对背”调解,法官从法律责任讲到朋友情谊,从刘某的实际困难谈到徐某的急切诉求。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纠纷的坚冰看似即将消融。
 
    然而,就在准备签署正式法律文书的关键时刻,刘某打来了开头那通电话。他道出实情:为尽快还债,他已联系好外地的工作,即将动身,时间非常紧迫。
 
    是让当事人推迟行程,还是让生效的文书再等等?承办法官得知后,当即决定:“当事人要外出务工挣钱是好事,不能因为我们程序上的时间耽误他。既然他来不了,那我们就过去!”
 
    一场跨越山海的司法“送达”就此启程。
 
    从法院所在地汪清县到刘某所在的白山市,地图上的直线距离不远,实际驱车需穿越群山,往返超过八百公里。初春的吉林,山路间仍有未化的残雪。法官与小程一行带着拟好的法律文书出发,心里想的是尽快为这件事画上句号,让双方都能安心开始新生活。
 
    几经颠簸,当法官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刘某暂住地的门口时,刘某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的一句难处,竟让法官奔波数百里亲自上门。
 
    “刘大哥,知道您时间紧,我们抓紧把手续办了,您也好安心去工作。”法官的话,打消了刘某最后的顾虑。在仔细阅读、确认文书内容后,刘某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法官,为了我的事,让你们跑这么远……真的太感谢了。您放心,到了工地我一定好好干,按协议把钱还上,不能再辜负你们的苦心,也不能再对不起老徐了。”刘某的声音有些哽咽。
 
    来回八百多公里路,从星辰到朝露,这次特殊的“上门服务”,法官用一整天的工夫,换来的是一份对徐某和刘某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安心保障,是一个不用再对簿公堂的圆满结局,是司法程序“最后一公里”被打通的深刻体验。
 
    驱车返回时,夜色已深。车内,法官对小程说:“咱们多跑几百公里,就能让群众少跑冤枉路,让纠纷早日尘埃落定。咱们是党员,办案子不能只坐在堂上,更要走到群众心里去。党要求我们‘以人民为中心’,落到行动上,就是要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
 
    这八百公里,不仅是一段地理距离的跨越,更是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情的生动缩影。它量出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也测出了群众在法官心中的分量。案结、事了、人和——这便是人民法官用心服务群众的最美答卷。
 
    供稿: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