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陶旭峰)近日,吉林省敦化法院在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依法适用强制措施,促成案件实质化解,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与执行力度。
案情介绍:
2019年6月,柴某某、李某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王某某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2022年7月,敦化法院判决柴某某、李某于判决生效七日内给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王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10月,敦化法院作出裁定,将王某某账户内34000元划拨至账户并支付给银行。后经王某某追偿,柴某某偿还了20000元,剩余14000元一直未归还。王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柴某某、李某偿还欠款13000元。经法院审理,判决柴某某、李某于判决生效三日内给付王某某人民币13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的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查控手段,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却始终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托申请人王某某提供的线索,在某小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依法实施拘传。在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办案法官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他们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说明强制执行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和督促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现场履行案款,但希望申请人能够减免部分欠款。最终,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给王某某现金11000元,多余的案款及案件受理费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本次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此,敦化法院告诫所有当事人:
1.保证责任类型要分清:连带保证可被债权人直接要求代偿;一般保证需先对债务人执行仍不能清偿才承担。签担保前看清条款,谨慎为他人担保。
2.代偿要留痕:保留转账凭证、还款证明、与债权人及债务人的沟通记录,便于起诉追偿及后续强制执行。
3.别踩“拒执”红线: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隐匿转移财产、虚假申报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追责。
4.发现线索及时反馈: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收入、行踪线索,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
5.失信及限高的影响:将限制贷款、办理信用卡、高消费及部分任职资格,出行、子女教育等也可能受到影响。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