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洪儒)近日,吉林敦化法院高效审理一批信用卡纠纷系列案件。针对原告为同一银行、案件类型相同、事实清楚的特点,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批量化解”思路,通过多轮沟通协调,依法促成银行适当降低部分利息及违约金,与六名被告达成一次性调解协议,实现六案同步办结、案结事了。
案件均因信用卡透支逾期引发。六名被告在使用银行信用卡过程中,因经济状况变化、还款压力较大等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偿还透支款项,形成逾期并产生相应利息、违约金。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息。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六起案件原告均为同一家银行,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备示范性调解、批量化解的条件。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法官决定将六案统筹推进,开展集约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各被告释明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讲明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引导其正视自身还款义务;另一方面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充分考虑被告当前实际经济状况与履行能力,建议银行合理调整诉求,适当减免部分逾期利息,以切实可行的方案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居中协调,银行与六名被告最终均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银行同意减免部分利息,被告按调解协议一次性偿还欠款本金及合理利息,六起信用卡纠纷至此一次性化解。
此次示范性调解批量化解,既依法维护了金融机构合法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又充分考虑被告实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敦化法院将继续优化类案办理模式,对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等类型化案件推行示范性调解批量化解,以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维护金融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