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爽 索丹)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陷入“信任僵局”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调解协议全部义务,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车”的方式,将书面协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权益,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一次性化解。
刘某与盛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盛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车辆均归男方所有,涉案车贷、房贷由男方独自偿还,同时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补偿款24000元;女方在收到该笔补偿款后,即时将协议约定的车辆交付男方。调解书生效后,本应进入顺畅的履行阶段,然而,因双方缺乏基本信任,均担忧自身先行履行后对方反悔,致使协议迟迟未能落实,原本已通过调解平息的矛盾再度陷入僵局,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因此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承办法官在后续跟踪回访中获悉该情况后,并未简单引导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而是秉持“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主动作为、积极介入。为彻底打破僵局、消除双方顾虑,承办法官决定为当事人搭建“现场即时履行”的信任桥梁,提出由法院提供场地、现场见证履行的解决方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与诚挚沟通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在法院监督下完成履行。约定当日,在法院指定场地,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男方当场将24000元补偿款交付女方,女方清点确认无误后,即时将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交予男方。短短十余分钟,困扰双方多时的信任危机便迎刃而解,调解协议全部内容得以全面履行。
本案的顺利化解,是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强化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生动实践。法官的职责,不仅在于坐堂问案、出具法律文书,更在于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主动化解履行障碍,引导当事人诚信履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全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