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永刚)近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太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户与葡萄收购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场达成和解,收购商向10名农户支付了4万余元葡萄款,实现了纠纷的圆满化解。
村民与葡萄收购商因收购价格产生纠纷,经村镇调解未果后诉至太王法庭。法官在开庭审理后,了解双方当事人均为本地群众,为实质化解双方矛盾,决定上门再次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案情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收购商当场向10名农户支付4万余元葡萄款,案件实现“调解+执行”一站式办结,即免去农户往返奔波,又高效维护农户合法权益。
此次调解不仅顺利化解了矛盾,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法官还借助巡回审判开展涉农普法,引导农户依法维权、企业诚信履约,以司法实效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