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艺)“如果今天还是达不成和解,这张预拘留决定书就要正式生效了。”在吉林省江源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内,执行法官将一份预拘留决定书摆在被执行人张某面前,原本态度强硬的张某瞬间面露难色,这场僵持了3个月的执行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
一纸预拘留,打破“拖延僵局”
“他不是没钱,就是故意拖着不还!”申请执行人李某曾多次向法院抱怨。2023年,张某因生意周转欠下李某15万元,判决生效后却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甚至故意更换手机号、搬离原住址,试图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张某名下虽无大额存款,但近期有频繁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且其经营的小超市仍在正常营业,显然具备部分履行能力。考虑到直接拘留可能激化矛盾,法官决定先采取预拘留措施——向张某送达预拘留决定书,明确告知其若在指定期限内仍不配合执行,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我以为法院也就是说说,没想到真要拘留我。”收到预拘留决定书后,张某语气从之前的敷衍转变为急切,“我愿意和李某协商,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柔性促和解,兼顾“情理法”
在张某表达和解意愿后,执行法官立刻联系李某,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就算这次躲过,你的失信信息会影响孩子上学、自己贷款,生意也会受影响”;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张某确实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建议李某适当放宽还款期限。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5万元,剩余10万元分5个月还清,若有一期未按时履行,李某可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追加利息。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谢谢法官!”拿到首笔还款的李某激动地说。而张某也松了口气:“多亏法官给了我协商的机会,不然不仅要被拘留,名声也毁了。”
预拘留措施就像‘一剂猛药’,能快速打破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但我们更注重‘猛药’后的‘调理’。江源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威慑与调解并重”,既通过法律手段彰显执行权威,让“老赖”无处遁形;也通过柔性调解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家庭生活的影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温度。(吉林省江源区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