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新)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11月27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创新宣传形式,组织志愿者队伍主动走进辖区传统集会,开展了一场“流动式”普法宣传活动。志愿者们穿梭于人群之中,将法律知识直接送到群众手边,为热闹的集市增添了一道生动的法治风景。
流动宣传,主动送法“零距离”
没有固定的宣传摊位,普法现场就是整个集会。志愿者们手持宪法宣传彩页、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指南等丰富的法治宣传资料,化身“移动普法站”,主动走进人群。她们利用群众驻足、休息、购物的间隙,见缝插针地发放资料,并结合常见法律问题和当前社会热点,用通俗语言进行讲解,实现普法宣传与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
精准讲解,街巷集市“拉家常”
“大叔,了解一下防诈骗知识,守好咱的钱袋子。”“大姐,这本《民法典》宣传册跟咱家庭生活关系可大了,您有空翻翻看。”志愿者们用朴实的语言,将专业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在街巷集市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对于大家提出的关于劳务纠纷、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志愿者们耐心倾听,细致解答,使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具温度。
这种深入群众、贴近生活的流动普法方式,受到了集会群众的普遍欢迎。不少群众主动上前索要宣传资料,仔细阅读,并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咨询,丰富的宣传内容成了集市上广受欢迎的“普法礼包”。
此次活动,是中原区法院深入推进“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实践。通过打破传统宣传的场地限制,变“等群众上门”为“送法上门”,实现了法律服务与基层需求的有效对接。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继续探索更富创意、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紧跟群众需求,让法治宣传真正活起来、实起来,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法治中原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