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跃)“八年了,这笔离婚后分割的款项终于拿到手,感谢法院一直没放弃!”近日,在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接待室,申请执行人接过17900元现金时难掩激动。这起2017年因婚姻纠纷引发、曾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的案件,经执行法官持续追踪,最终以被执行人当场现金履行的方式,为申请执行人兑现了合法权益。
时间回到2017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明确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7900元财产分割款。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下走访也未找到其踪迹,案件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暂时搁置。但“终本”不代表“结案”,执行法官将该案纳入终本案件管理台账,定期通过查控系统排查被执行人财产动态,同时依托社区网格力量留意其行踪。
2025年11月,执行法官通过线索摸排得知被执行人已返回本地且有经济偿还能力,立即依法传唤其到法院接待室。面对法官出示的财产查控信息与法律依据,被执行人终于放弃侥幸心理,当场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履行。
约定履行当日,被执行人携带17900元现金来到法院,在法官见证下,将款项当面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从线索核实到款项交付,全程仅用3个工作日,高效化解了这起跨越八年的执行难题。
婚姻纠纷案件关乎群众生活安稳,每一笔执行款都连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终本不终责”原则,以“钉钉子”精神紧盯每一起终本案件,用实际行动打破“执行难”壁垒,让司法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供稿: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