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铁皮堵路又堵心,法官拆“墙”不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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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执行抚养费 司法温情护成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陶旭峰)“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生活困难,也不能免除对孩子的责任。”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因抚养费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以情释法、刚柔并济下圆满画上句号,成功执行到位父亲“缺位”的抚养费。
 
    案件回顾:王某与梁某某于2019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梁,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4月离婚,婚生女由王某抚养。因王某与梁某某在调解的离婚案件中未协商抚养费事宜,小梁(其法定代理人为王某)于2024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梁某某支付婚生女抚养费,经法院判决,梁某某每月需支付小梁抚养费1000元。但判决生效后,梁某某却一直未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内容履行抚养费义务,小梁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梁某某支付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的抚养费12000元及案件受理费25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依法向梁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但梁某某仍未履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迅速启动网络查控,查明梁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即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内存款3494元,并第一时间联系梁某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面对法律的威严和干警的耐心释法,梁某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的后果,并意识到冻结银行账户引起的生活不便,明确表示愿意履行抚养费义务,请求法院从其银行账户中扣划存款用于支付部分抚养费,将剩余钱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给小梁的法定代理人王某。法院遂采取强制措施,对梁某某名下银行存款进行扣划,将扣划的案款3494元及时支付给王某,并在法官的见证下,梁某某当场给付王某剩余钱款8600元,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敦化法院始终将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案件作为民生执行的重点,通过“查控+调解+惩戒”组合拳,既快速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不仅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了物质保障,更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下一步,敦化法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回应群众期盼,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司法保护伞”。(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