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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之争引冲突,法官巧解“拳脚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蓝中悦)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经营摊位位置争执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当庭达成一致,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事情要从两家射击游戏摊位的争执说起。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在同一区域经营,因摊位摆放位置起了口角,争执中肢体接触致张某倒地受伤。事后,张某前往医院治疗,并主张李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1万元。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张某认为自己无辜受害,因受伤治疗和聘请律师已产生不小开销,坚持要求李某最少赔偿1万元。李某则辩称自己并未主动殴打张某,仅是胳膊碰到了对方,对张某主张的伤情和损失金额持有异议,表示最多只能承担8000元的赔偿。
 
    面对双方在事实细节和赔偿金额上的分歧,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该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直接关系到两位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和日后相处,若简单判决,不仅容易加深双方积怨,影响其后续经营,也难以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于是法官当庭组织调解,分别与张某、李某进行了深入沟通。一方面,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明了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分析了在此次冲突中各自存在的过错及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并结合张某提交的证据,对合理损失的范围进行了说明。另一方面,法官更从情理角度进行劝导,指出双方同为小本经营者,经营不易,本应互相理解、和气生财。此次冲突因摊位小事而起,若为此耗费更多时间精力打官司,甚至结下更深的矛盾,双方都得不偿失。
 
    法官入情入理的分析和设身处地的劝导,逐渐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开始理性地考虑解决方案。经过协商,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由李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000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李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9000元赔偿款支付给了张某。款项履行完毕后,在法官的见证下,张某与李某主动握手言和。张某感慨道:“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法官讲得清楚,调解也公平,我很满意。”李某也表示:“法官说得在理,这个结果我能接受,以后大家还是邻居,和气最重要。”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柳河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法官通过细致查明事实、精准释法析理、耐心劝导沟通,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达到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同时,当场履行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