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蕾)端午佳节将至,粽香四溢,赛龙舟、出游等活动精彩纷呈。为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法院小编精心整理了一系列实用的法治安全小锦囊,快来一起了解吧!
别让粽香变“焦味”
“粽子香,香厨房。”吃粽子是端午节最重要的风俗之一,但是,由煮粽子引发的火灾也是需要注意!
安全提醒
厨房用火必须全程有人看守,时刻留意燃气使用状况,一旦闻到燃气泄漏异味,立即开窗通风,关闭阀门,严禁明火与开关电器。醒离家外出前,务必仔细检查并关闭家中燃气阀门与电器开关,杜绝安全隐患。
龙舟竞渡,安全第一
赛龙舟是端午节的传统习俗,赛龙舟和观看赛龙舟是端午节的一大乐事。因此,赛龙舟以及观看赛龙舟的群众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安全提醒
赛龙舟等水上活动应在指定且符合安全标准的水域开展。
严格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全程穿戴好安全防护服和救生衣,严禁中途松开或解下,谨防溺水事故。
牢记逃生路线,守护生命安全
进入宾馆、酒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要第一时间记住疏散逃生方向与路线。遇到突发险情,保持冷静,有序撤离。在人群中,尤其要照顾好儿童和老人,避免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端午高速不免费,出行规划要做好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安排,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享受高速免费通行政策。所以,端午假期高速公路是照常收费的。
文明乘车,法律护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按有效客票记载乘坐相应座位。无票乘车、超程乘车等违规行为需补交票款,霸座不仅不文明,更是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遵守乘车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
守护文化瑰宝,做文明游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或过失损毁文物、名胜古迹将承担法律责任。曾有游客因在古迹上刻字被追究法律责任。
端午佳节,承载着千年的文化底蕴与美好祝愿。希望这份法治小锦囊能为您的假期筑牢安全防线。愿您与家人朋友们在粽香萦绕中,感受传统魅力;在欢声笑语里,共享团聚温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