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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任危机”到“握手言和”,执行温情弥合友情裂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拓然)司法为民,枝叶关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始终将“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执行工作的风向标。在近期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与耐心劝说,不仅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帮助双方当事人消弭了矛盾,修复了友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甄某与孙某系朋友关系,甄某出于信任多次借款给孙某用于店铺经营,孙某在借款后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余欠款一直未还。甄某在多次催讨无果后,选择向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孙某偿还甄某借款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孙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甄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调查。尽管孙某名下财产有限,但执行干警秉持着“如我在执”的理念,一方面,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名下的可执行财产及时进行了冻结;另一方面,积极对被执行人孙某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劝说被执行人孙某不应辜负朋友的信任,并告知被执行人孙某必须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将造成的不利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孙某被执行干警的话语所打动,在法院的接待室内与申请执行人甄某冰释前嫌,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至此,案件得以圆满结束。
 
    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执行理念,用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务必严格审查借款人资信状况,以书面形式完整载明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核心条款,若发生债权争议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