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正国 韩芳芳 王少杨)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在日常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将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矛盾纠纷爆发的特点规律,灵活采取“三举措”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抓前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大桥司法所坚持防调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进村开展走访、进行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与辖区村民开展互动,构建“连心桥”。在普法活动中,通过拉横幅、分发宣传单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助于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抓焦点,精准化解矛盾纠纷。大桥司法所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多方联动、聚力攻坚,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对于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员接到申请后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调解,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于年代久远、人员关系复杂、权属界限不清、事实难以查明的矛盾纠纷,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联动调解。对行业性、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司法所组建由派出所、综治中心等站、办、所以及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构成的调解专班,采取“一起纠纷、一班人马、一套措施”的方式,集中力量攻坚“清零”。
抓回访,加强事后分析研判。调解并非终点,落实才是目的。在矛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大桥司法所采取约访、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回访,持续跟进落实情况,防止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出现反复。同时,对全镇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整体走势、成因特点、典型案例等进行分析研判,通过比对分析,完善工作台账,并针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制定化解措施,部署下步工作,确保纠纷化解“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