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会议精神,对标先进、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6月4日,梁山县召开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东升同志出席并讲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耿庆涛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公布了新一届村(社区)法律顾问调整方案;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做了表态发言,乡镇(街道)、村(社区)代表做了交流发言;并现场签订了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团协议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全局和长远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自身优势,担当起职责、履行好使命,为县委县政府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服务,为推进乡村振兴和法治梁山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在村法律顾问工作中,既要坚持主动走访上门服务的原则,又要采用便民利民方式,利用网络、微信等方便群众的方式及时提供服务,切实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要坚持“以服务为主”,要经常和司法所、村两委联系,按需提供法律服务,真正让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助力乡村振兴,为法治梁山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初心、使命。在服务大局上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层基础,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队伍,维护基层安全稳定、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公共法律服务科全体成员,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