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召敏)近日,沂水县高桥镇积极响应号召,学习、宣传、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当好“宣传者”,在乡村集市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两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书籍、宣传单页及宣传品,面对面向群众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有组织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体现了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彰显“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的法律温度。任何单位、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反罪工作,对于举报反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活动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多小时,但是通过宣传来往群众及时掌握了不少《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不断提升了群众知晓率。高桥镇将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进一步推动精准宣传,汇聚各部门资源,充分发挥“综治(法治)中心”“平安志愿者”“法治专员”普法宣传作用,持续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区,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山东沂水县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