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朱亮)济宁市汶上县以人治促法治,通过强组织、抓关键、提素质,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打造劳动关系协调协商组织堡垒。联合工会、工商联、工信部门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17家部门就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工作纵向传递,层层落实,指导各镇街充分利用属地优势资源,成立镇街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机构,以协商调解方式促进劳动关系问题快速处置,有效提升基层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二是抓住企业劳动关系治理这一基础环节。以企业为目标,制定《关于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通知》《企业“和为贵”调解室和文化中心建设方案》,联合镇街和有关单位按照“六统一”标准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调解组织,设立“和为贵”调解室,目前该县共有150余家规模企业建成调解组织,调解员共计462人。另一方面,按照规模以上企业至少具备1名专职协调员,其他小微企业至少具备1名兼职协调员的原则,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员全覆盖行动,确定专职协调员187名,兼职协调员97名。对全县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信息进行实时管理,动态更新。
三是夯实劳动关系“三大员”能力素质。劳动关系“三大员”即劳动关系协调员、劳资专管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这部分人员是化解劳动纠纷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力军。近期,已面向镇街、企业“三大员”已开展宣讲培训、座谈研讨能力素质提升活动8期,涉及人员400余人。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金牌”评选、技能竞赛等活动,以获奖获优人员为榜样介绍经验,带动其他“三大员”能力素质提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