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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人社局:设立消防服务公益性岗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敬旺 高海燕)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兜底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在助力乡村振兴、民政服务、文物保护巡查看护、宣传助理、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在助力基层事务管理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3月中旬,市人社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在全省率先组建消防服务公益性岗位队伍。旨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使消防救援服务进一步延伸,服务到居民身边,协助做好基层消防预防、清除安全隐患及救援服务,营造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助力我市公共安全。
 
  岗位性质消防服务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基层消防工作,为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场所提供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消防隐患排查、预防火灾、消防宣传培训、报告火警等辅助性城乡公益性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岗位待遇消防服务公益性岗位依据《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待遇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县(市、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设立消防服务公益性岗位为提升基层末端消防安全提供了有力“服务助手”,能够提升基层消防救援战斗力。
 
  下一步,汶上县将全力做好队伍组建各项工作,调动各方积极参与,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人社力量。(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