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多措并举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
规范对接建档。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矫宣告后,兴隆司法所将解矫对象转为安置帮教人员,与其签订帮教协议,完成社区矫正对象到安置帮教对象的身份转换。由于帮教管理人员对矫正对象底子清、情况明,故而在原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做到了更为及时、准确,并按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实现了档案无缝对接。
落实帮教小组。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矫后,兴隆司法所安排同一支队伍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充分发挥其对安置帮教对象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无缝对接。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以利于巩固矫正成果,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安置帮教质量。
走访常态化。为帮助帮教对象调整心态,以积极的生活态度迎接新的生活,帮教人员经常深入到帮教对象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思想动态进行心理引导。同时,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帮助家庭困难的帮教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了帮教对象对生活的信心和热情,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谈心到对安置帮教人员的家访谈心,真正实现了无缝对接。(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