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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张庄司法所:创新“334”模式 提升岗位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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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韩娇娇)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把岗位练兵作为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创新实施“3学3讲4制”模式,扎实开展岗位练兵,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3学”,夯实根基。一是坚持每日学。突出抓在日常、融入日常,明确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学习作为每日工作的固定内容和必修项目,强化在学中干,干中学,督促养成天天学习的良好习惯,推动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二是坚持集中学。将每周一下午作为固定学习时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司法所工作实务手册》作为学习重点,每周确定一个专题,采取分头领学、讨论交流等方式,将理论、业务学深悟透,确保全员参与,力求实效。三是坚持分享学。组织工作人员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学用成果分享,分享矫正监管、矛盾调解、为民解忧、智慧应用、难题解决和易错问题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心得体会。

  二、突出“3讲”,深度互动。一是所长示范讲。司法所长带头讲1次政治理论、讲1次法律常识、讲1次业务应用,发扬示范带动优良作风,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二是骨干重点讲。组织业务骨干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经验和特长,分享交流工作方法、专业特长和心得体会等,实现以讲促学,以学促专,以专促精,发挥“传帮带”作用。三是全员特色讲。坚持从小处入手,从细节入手,结合职能,突出特色,先后开展了以“怎样把档案做实做细”“如何把握矫正对象心理”“利用第三方突破调解困境”等为主题的微课活动,激励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深入思考,分享学习成果,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

  三、实行“4制”,激发活力。一是每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例会,总结“3学”“3讲”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二是业务帮带制度。建立导师制,实行以老带新、以强带弱,推进业务“传帮带”,提升整体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以考促学制度。围绕迎接省市练兵考试,对《司法所工作实务手册》精研细琢、学通弄懂,熟练掌握各项业务应知应会专业知识,做到以学备考,以考促学。四是学用评价制度。坚持实践检验标准,着力推动工作档案、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四提升”,切实把岗位练兵成效体现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开展和组织认可、群众满意上。

  通过该模式,张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练兵成效凸显,全所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先后有1人荣获国家级荣誉,1篇案例成功入选司法行政案例库,2次在全省征文中获奖,2项创新举措被“禹城改革”简报、公众号宣传推广,司法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誉。(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