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德华)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7日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积极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2月2日—3日,高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分别到辖区小瓮山村、东河南村、徐家牛旺村召开“全环境立德树人社区家长学校周末法治报告会”,向参会的学生和家长们讲述宪法相关知识,引导学生们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2月4日,镇机关工作人员召开“国家宪法日”集中学习宪法精神专题会议,一起学习宪法的地位、作用以及各项法律规定等内容,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
12月5日—6日,胡庄村组织本村党员在党员教育中心召开“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报告会,引导党员、群众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坚定守法信念,营造社区法治氛围。
12月7日,高桥司法所联合综治中心在镇驻地设立宣传站,开展宪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发放宪法日历,对宪法、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面对面答疑解惑,使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增强了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