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燕)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宪法意识,促使他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博济桥街道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知识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中,主要宣讲内容为《宪法》和《民法典》,以及如何防范电信诈骗等,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引导他们遵守法律,守牢底线。并通过丰富生动的案例讲解,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服从监管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奉献社会。(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博济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