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祝花 段小龙 丁峰)小龙调解工作室是以负责人段小龙的名字命名的莒镇个人品牌调解室,位于山东德州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自成立以来,调解室以“全心全意服务百姓”为工作宗旨,在发扬“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段小龙“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影响力和权威性,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道路,创新“五步”、“三坚持”工作法,促进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镇村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化全覆盖,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于2021年10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负责人段小龙从事基层调解工作34年,他热心调解事业,调解了大量的基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为维护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8月,段小龙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光荣称号,在他的带领下,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0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因势利导,创新“五步工作法”。禹城是大禹治水功成名就的地方。大禹通过疏导方法,根治水患,造福人类,建立了丰功伟绩。通过大禹治水,段小龙得到启示,调处矛盾纠纷,要采取思想疏导方法,因此他创造性地总结出“热情接待,洗耳恭听,厘清事实,因势利导,解开心结”的“五步工作法”,将思想疏导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关键点,通过劝说、疏导方法,化解矛盾双方的思想症结。2020年,“五步工作方法”曾四次被德州电视台宣传报道,禹城市电视台转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情”字当头,把握人情温度。把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以情服人作为初衷,增进当事人的感情认同,将调解作为追求和谐之旅而非惩罚之战,同当事人坦诚交流,换位思考,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冷静理性、平等自愿地表达诉求,促使当事双方从内心真诚地互谅互让,才能更好消除纷争。
坚持“德”行天下,把握公理容度。把公理公德作为基础和底线,增进当事人的价值认同,将调解作为弘扬正气、宣传核心价值观的育人过程,去引领群众、提升群众,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维护公序良俗,而不是一味迎合,无原则迁就,做群众“尾巴”。
坚持于法有据,把握法律尺度。把法定程序、法治精神、法治原则作为红线,增进当事人的规则认同,调解过程合法而不违法、依法而不固守法条、追求平衡而非均衡,使每一次调解成为断是非、评曲直、明责任、求和谐的过程,使每一起调解都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2023年以来,小龙调解工作室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5起,成功化解各类上访案件4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98.96%以上,发挥了人民调解“领头雁”作用,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打造了“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镇域调解工作品牌。
案例
思想疏导化干戈 倾情调解促和谐
2021年8月,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主任段小龙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莒镇王庄村王小英要求与丈夫王刚离婚。
段小龙首先热情接待并耐心倾听王小英的诉求,了解基本情况后,问王小英:“是不是你丈夫有外遇?是不是你丈夫经常对你实施家暴?是不是你丈夫嗜好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而屡教不改?是不是你们夫妻因性格不合分居满二年?”王小英回答说:“以上都不是,我们才结婚28天,哪能分居满二年?”“你们夫妻之间什么事也没有。离什么婚啊?”说着,王小英眼圈湿润了。她告诉段小龙:“我刚结婚,其实夫妻也没有什么矛盾。刚结婚头一天,我们夫妻圆满同居了。谁知第二晚上,我们刚熄灯休息,婆婆就敲门说身体有病,让
儿子到她房间照顾。婆婆隔三差五地老这样做。你说,我一个新媳妇老守空房,这日子怎么过啊?因此,我想离婚。”
段小龙听到王小英诉说,知道他们小两口离婚的而真正原因在于婆婆,要想真正厘清案件事实,还需向婆婆进一步了解情况。于是他找到婆婆,说明来意。她婆婆张口就哭了起来,擦干了泪水告诉我:“段主任,我不瞒你说,我38岁时丈夫因病去世,自己带着年仅12岁的儿子王刚艰难度日。几次想到改嫁,但又怕儿子在后爹手里受委屈,所以打消了改嫁的念头。这些年来,我在艰难的岁月,幸亏有邻村他赵叔给我们一家耕锄犁耙,盖房时又借给我们钱。现在儿子结婚了,我没有后顾之忧。想与他赵叔结婚,可儿子不同意。”段小龙听了婆婆一席话,终于找到王小英离婚原因和矛盾的症结在于王刚不同意母亲改
嫁。
找到症结之后,段小龙马不停蹄做丈夫王刚的思想工作。他首先从法律角度向王刚分析,从法律层面上讲,按照《民法典》,王刚母亲有结婚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预。从道德和情理上讲,再孝敬的儿女也赶不上半路夫妻,顺服母亲的意愿,这也是尽一片孝心。况且王刚经常外出打工,照顾不上母亲,母亲结婚之后,也有个人关照,这样不更好吗?经过段主任耐心劝说、疏导,王刚终于同意母亲结婚。这样,王家又恢复昔日欢声笑语。王小英和王刚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而婆婆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
这起纠纷的处理,调解员首先采用“五步工作法”因势利导,抓住王刚不同意母亲结婚的症结,对症下药,对其思想进行疏导,而后“情、德、法”相结合进行劝说教育,最终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