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兴隆司法所三结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普法宣传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把普法宣传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在做好传统普法的同时,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新媒体普法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推送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累计推送相关法律知识166条,有效提高了群众法律法规知晓率。
三是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针对兴隆街道企业发展措施,为不断提升服务质效,联合律师共同发力,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咨询活动,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和政策法规的讲解,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共开展企业普法宣传活动6次,解答企业法律咨询60余件次。(垦利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