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市中区司法局齐村司法所高度重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立足自身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创建了“1+1+2”法治培养工程,搭建法治桥梁,助力“领头雁”振翅高飞,全面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一、“1+1+2”培养模式,积极构建“三位一体”法治培养格局
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度融合,采取“司法所+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工作模式,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法律素养及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一)做精做优司法所建设。司法所主动发现和感知群众的现实法治需求,精确定位、精细治理,秉承“法惠民生、法润万家、法筑和谐、法塑新生”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社区矫正“阳光中转站”、“校园法治先锋”、“法律服务超市”、“法治小货郎等”特色创新品牌,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司法所长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二)做细做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镇26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推行“挂牌”服务、“线上+线下”服务,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印发法律顾问联系卡,方便群众随时获取服务,组织社区法律顾问主动对接社区,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现场服务时间和方式,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实行“一村一档”管理模式,定期检查法律顾问服务情况,采取电话回访、不定期走访、满意度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法律顾问服务质效。
(三)做大做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根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方案要求,充分吸纳村“两委”、妇联主席、调解主任、“五老”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重点培养对象,选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计168人,实现全镇26个村(社区)全覆盖,通过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家、全村的群众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中来。目前,全镇命名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
二、“四个系列”法治培训,积极打造五彩斑斓法治课堂
采取集中统一培训与现场教学实训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工作需要,开展“四个系列”法治培训活动,提升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打造成为法律法规的“讲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
(一)‘两委’带头学法律,争当法治领路人。村两委干部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法律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系统的培养教育,使广大农村干部熟悉掌握《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从而成为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村依法治理、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调解变身普法课堂,百姓心里更明白。开展村级人民调解员法治培训,讲解典型纠纷调解案例、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相关政策,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员如何综合运用调解技巧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并指导如何规范的制作调解卷宗,最大限度地激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调解员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增强调解员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基层各种纠纷的能力。
(三)培养巾帼法律明白人,共筑和谐法治家园。开展农村妇联干部法治培训,发挥妇女“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作用,依托司法所“小红伞”维权调解室,为妇女儿童提供近在身边的普法维权服务,引导妇女“法律明白人”主动参与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劝导、化解,通过各种渠道掌握辖区内妇女和家庭的动态,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
(四)跟着“五老”学法律,培养法治身边人。开展“五老”志愿者等乡贤法治培训,学习系统的法律知识,组织“五老”参与基层法治服务工作,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主动了解群众需求,主动调解邻里矛盾纠纷,对具体业务进行实地指导,进一步提升乡贤的法律素养及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三、“一人带一片”,搭建服务群众“连心桥”
“1+1+2”法治培养工程创建以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一人带一片、多片带整体的引领作用,逐渐成为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用心用情用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一)普法宣传更接地气。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根据现实情况灵活调整宣传方式与时间,采用“大广播”、“小喇叭”、“小马扎”以及讲故事、拉家常等多种方式,用简单直白、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把法言法语变成群众得懂的语言,让群众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能懂、一下就记得住。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1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上法治课14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二)纠纷调解更高效率。充分发挥扎根农村、熟悉乡土人情、威望较高的优势,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工作,提早发现纠纷苗头隐患,引导村民互相谅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提高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55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7%,无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维权渠道更加畅通。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发现群众维权需求,宣传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帮扶,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尤其是在参与“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妇女儿童权益在“家门口”就能得到维护。今年以来,共开展妇女法治教育活动3次,为7名妇女儿童提供涉及家事纠纷、家庭暴力和心理疏导等10余次维权服务,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四)村风民风整体提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增强自身法律素养的基础上,积极投身于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工作,推进村(社区)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引导农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群众心里更“明白”了,用法、守法的观念变强了,遇到问题“找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了。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800余人次,受到群众好评。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直面群众,任务多、压力大,齐村司法所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以“联合作战”为主要形式开展活动,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做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联调联动,较好的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实现了“1+1>2”的效果。(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