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召敏)近年来,沂水县高桥镇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社会乱象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乱象整治,持续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针对当前社会乱象的新表现和新情况,切实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治理社会乱象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治理社会乱象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纪检部门要加强线索排摸,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疑似违纪行为逐一调查核实,确保基层风清气正。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各村要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社会乱象治安乱点整治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实施综合治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采乱挖等社会乱象;对刑满释放人员和易肇事肇祸群体加强了管控。
三是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开展好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各单位、各村积极开展社会乱象整治行动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广播宣传、书写固定标语、入户宣传、微信群宣传等方式将社会乱象整治工作、扫黑除恶的政策、目标、措施经常性地宣传到村到户到人。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抓好工作落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带队的督查工作组,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导,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严肃追责问效,确保社会乱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镇区的和谐稳定。(沂水县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