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日,坛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在矫意识。司法所分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社区矫正法》并做好学习笔记,同时,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增强法治观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开展公益劳动,培养责任意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鹭鸣山庄清理道路,公益劳动中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不怕脏、不怕累,认真清除路边杂草,使社区环境卫生焕然一新,增强了社会责任心。
最后,司法所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生活、工作、思想、人际交往近况,告诫他们要主动如实汇报个人情况,不参与涉黑涉恶等非法活动,每日在“在矫通”APP打卡签到,严格遵守关于报到、学习、劳动、请销假等各项管理规定,增强自我约束管理能力,强化其在矫意识、法治意识,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枣庄峄城区坛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