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珍 翟梦瑶)淄博市博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区政府2022年财政决算。为进一步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注,增强财政决算信息透明度,区财政局与各预算单位密切配合,认真依法做好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一是严把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规定,区财政部门于2023年8月18日完成了政府决算公开工作并及时布置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二是完整发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一是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二是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真实反映部门(单位)决算情况。
三是强化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主体责任。据统计,全区共有124家单位参与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在区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复部门决算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