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祝花 段小龙 丁峰)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城区某小区小区发生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纠纷,矛盾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在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闹心事"得到妥善解决,楼上楼下和好如初,重新恢复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原来,双方当事人是楼下、楼上邻居关系,今年4月,五楼住户贾某家中因无人居住,水管损坏漏水,导致四楼住户魏某楼房房顶、墙壁、部分室内家具和被褥等生活用品被水浸湿,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给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四楼住户魏某多次联系五楼住户贾某希望解决漏水问题,但是因为赔偿方案未达成一致,导致问题长达2个月没有得到解决。四楼住户魏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
莒镇调委会受理该纠纷后,调解员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邻里关系,以后还要长期相处,虽然问题不大,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可能激化邻居之间的矛盾。在查阅相关典型案例后,承办人员结合该纠纷的实际情况,确定了调解工作思路。因五楼住户贾某不在禹城,调解员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多次与其联系,将四楼住户魏某的实际情况和最新诉求进行告知,向其承办人员多次和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双方同意通过现金赔偿方式解决纠纷,但在赔偿金额方面难以达成一致。为促进纠纷及时解决,承办人员到四楼住户家中实地勘察,了解其受损情况,并向四楼住户反馈。同时,从《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角度、和谐邻里的情理角度,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共识,身在市外的五楼住户委托其亲戚,到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一次性转账给四楼住户,双方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调解员受到双方的一致好评,双方啧啧称赞:人民调解为人民,化解矛盾促和谐。
邻里纠纷无小事,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是社区长治久安的基础。邻里之间应当秉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纠纷。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在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桥",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为谱写"美好生活看莒镇"绚丽篇章贡献力量。(山东德州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