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井水)连日来,山东郯城县杨集镇人武部及退役军人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保护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赓续红色血脉,弘扬红色精神,推动营造“保护英烈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活动中,工作人员分组到镇驻地公共场所及各村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宣传彩页、宣传标语,并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制定的背景、工作原则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法律知识,从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纪念缅怀英雄烈士、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英雄烈士遗属抚恤优待制度以及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呼吁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积极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引导群众铭记英烈为国家和人民作出的牺牲和贡献,让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促使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尊重英烈的价值取向。(山东郯城县杨集镇人武部及退役军人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