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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县高峰头镇“三项举措”攻坚整治“散乱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永涛)“还没拆一个螺丝就被查了!”在高峰头镇近日启动的“散乱污”整治夏日攻坚行动中,躲藏在农家院里进行拆解报废车辆的孙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污染厂”刚刚开张就被执法人员给“端掉”了。今年以来,按照县“散乱污”整治的工作要求,高峰头镇科学筹划,采取三项举措,确保“散乱污”整治工作不留隐患、早见实效。
 
    高峰头镇地处鲁苏两省交界,受地理区位和历史条件的影响,近两年,汽车发动机非法拆解等“低门槛、短周期、高利润”的污染行业不断向境内蔓延。针对这一实际,镇里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出台了三项措施,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清理整治。一是动态建档,加强巡查。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三级责任制”,持续巡查摸排“散乱污”企业底数,采取“拉网排查+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模式,对全镇非法洗砂场、汽车发动机非法拆解窝点、板材加工等“散乱污”企业建立动态台账和巡查日志,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求“爬墙进院看现场,每天一面才放心”。二是联合执法,快打严办。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的原则,在县环保执法中队的指导下,镇环保办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应急、供电、环卫等多个部门,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夜查行动和联合执法活动,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狠抓到底,让“散乱污”、违规涉化企业无所遁形。三是全面宣传,规范引导。镇里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群、宣传册等各类载体广泛发动宣传,开设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营造“各方知晓、各方参与”的浓厚整治氛围;积极入企宣传环保政策,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今年以来,全镇共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12次,动用机械40余台次,人员160余人次,累计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35处。在今年4月下旬的综合整治行动中,共排查整治3家,其中汽车拆解2家,塑料制品1家,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铁拳整治、毫不手软的高压态势。(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