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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鱼山司法所:管道施工妨碍出行 及时介入化解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吴彤,赵建超,沈克超,侯庆栋,崔行仁)今年4月底,东阿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鱼山镇村居法律顾问侯庆栋、专职人民调解员崔行仁成功化解一起管道施工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村居法律顾问侯庆栋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崔行仁在某村进行矛盾纠纷走访排查时,得知某公司在进行管道施工时,未经该村村民甲某同意,直接在其门口挖开了一条深约1.5米的大沟,给甲某的出行造成妨碍。且因甲某经营饭店,挖沟后直接影响其饭店正常经营,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为避免矛盾激化,保障工程能够正常施工,村居法律顾问侯庆栋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崔行仁及时介入该起纠纷,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
 
    村居法律顾问侯庆栋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崔行仁首先向该公司施工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出:管道施工已经对甲某的日常出行和饭店经营造成影响,理应进行一定的补偿。否则,甲某便有权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劝说,公司施工负责人表示可以对甲某进行补偿,但还需进一步协商补偿金额。随后,村居法律顾问侯庆栋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崔行仁趁热打铁,立即又对甲某进行了劝说:该公司铺设管道也是为了让大家过上便利的生活,安装好管道后饭店经营也能减少成本,于公于私我们都要支持工作,不如各退一步,少要一些补偿......经过村居法律顾问侯庆栋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崔行仁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工作,倡导双方互让互谅、互帮互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公司补偿甲某损失1500元,甲某不再追究其他责任且不再阻碍施工。就这样,在法律顾问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这起矛盾纠纷最终得到圆满化解。(山东聊城东阿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