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琳)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激发社会组织奋进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品牌项目示范引领作用,4月26日,我市开启首届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评选工作。
本次品牌项目评选从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设计、项目执行、项目成效、项目传播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类评选。申报主体应当符合《日照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日民〔2022〕11号)要求的条件。参与评选的项目应满足实施范围在日照市内,针对同一类型服务对象,采用同一服务模式至少已实施2年(截至2023年5月31日),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出发点,成效显著且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无社会不良反响等条件。
评选分为5个阶段,4月下旬,市民政局印发通知,启动品牌项目评选工作;5月中旬,开展项目品牌形象提升培训辅导;7月30日前,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选标准准备并报送参评材料;8月至9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筛查、材料初审和现场评审,提出品牌项目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发布品牌项目通报;10月至11月,通过一定方式对品牌项目进行宣传展示,并开展资源对接等活动。品牌项目将获得一定资金奖励。(山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