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春娟,蔡传浩)为提升城市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素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市中司法所在四月份开展第二次城市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依法依规调处好社会矛盾纠纷夯实基础。
培训会强调,做好城市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扎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了解内涵,增强荣誉使命。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多样,矛盾纠纷也呈现出新特点,有些矛盾纠纷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但是可以运用人民调解来平等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解。作为一名城市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要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是一种方便高效、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以维护辖区内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增强自身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二是明确职责,树立责任意识。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城市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自身职责,严格遵循“自愿、合法和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在调解中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做到有案及时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知识贯通,提高实战能力。城市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力,不断加强对《民法典》等对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的法律知识的研读,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强大动力。
下一步,市中司法所将继续做好城市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素养为目标,不断增强城市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综合战斗力,切实提高在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山东德州禹城市市中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