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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禹城市张庄司法所:“三到位”写好社区矫正“后半篇文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韩娇娇)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矫,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是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创新工作实践,突出“三个”到位,做足做实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工作,全力巩固社区矫正成果,努力写好社区矫正“后半篇文章”。
 
    谈心教育到位,筑牢思想基础。根据矫正对象综合表现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解矫前最后一次谈心谈话,对解矫人员进行解矫前心理健康、思想道德、法治安全、就业创业教育和引导,鼓励解矫人员顺利走好健康、情感、安全、事业“四条路”,帮助解矫人员进一步增强自我约束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树立生活信心,明确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为其顺利融入社会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解矫宣告到位,彰显法律威严。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解矫宣告,让解矫人员在解矫宣告中接受再教育。邀请村委会负责人、矫正对象监护人到场参加解矫宣告仪式,见证解矫人员总结接受社区矫矫正的收获、司法所负责同志依法宣读解除社区矫正事项、解矫人员宣读《解矫誓词》等解矫宣告的全过程,进一步彰显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发挥法律的教育、惩戒和震慑作用。
 
    安帮衔接到位,巩固矫正成果。矫正期满解矫宣告后第一时间开展安置帮教衔接,将解矫人员纳入安置帮教管理,告知解矫人员安置帮教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登记建档,落实帮教小组,签订《安置帮教人员责任书》,根据解矫人员在社区矫正期内的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制定帮教方案,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巩固社区矫正工作成果,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山东德州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