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红军赵杰赵永国)为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升群众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4月10日,禹城市司法局伦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伦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司法所所长刘红军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内容,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宗旨、指导思想、重要意义、基本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谨慎交友、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并且要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犯罪,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集中学习后,伦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宣传活动,向附近群众、街道商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明白纸等资料,并向过往群众讲解配套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积极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同时呼吁大家在发现有组织犯罪相关线索时,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既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内容,使其进一步认识到了涉黑涉恶问题的严重性,进一步明确各项纪律要求和管
理规定,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和约束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同时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居民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认识,营造了全民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为建设平安伦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山东德州禹城市司法局伦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