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罗光诚)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清泉街道法学会工作站、清泉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树木遮阴纠纷,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一天,群众宋某来到清泉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申请调解,因其地邻张某栽种树木遮阴影响了自家农作物生长,希望找街道帮忙调解。清泉司法所立即安排法学会工作站会员左书君同法律顾问郝彩荣一同前去调查调解。经调查了解,宋某、张某两家的土地相邻,张某在他地里栽种的树,确实遮挡了宋某家的地,妨碍了宋某土地里的农作物生长。经反复测量,张某遮挡的宋某家的地至少有三分。随后,经村支书与二人联系,他们二人来到地里,法律顾问郝彩荣对张某说:“确实是你栽的树遮住了人家宋某家的地,经过测量,有三分。”“你们都是一个村的,何况还是地邻,大家没必要因为一点小事弄得不愉快,农忙的时候还得互相帮衬一把呢”。专职调解员左书君在一旁劝说道。经劝说,张某承认了自己做法欠妥,对给邻居宋某造成的不良影响愿意积极赔偿,可就是对赔偿标准存有疑问。几经协商,经过法律顾问和专职调解员不懈努力,大家一致同意按照1000元/亩地的土地出租标准执行赔偿,由张某赔偿宋某300元。
随即,村委会的见证下,张某把300元现金交到宋某手里,二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场树木遮阴纠纷最终被成功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此次调解案件虽然非常细微,但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会激化双方矛盾,可能产生更加恶劣的后果。但经过法律顾问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联合调解,不仅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力地促进了村庄的和谐稳定。(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