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琦)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结合自身职能优势,以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精准普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用法律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有保障。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依托区法律公共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为切入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全覆盖”式法律服务。全区共95个村(社区),配备了17名法律顾问,达到了全覆盖,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协议、发放工作补贴。同时,在村(社区)设置“法律顾问室”,制作顾问律师公示牌,公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及服务范围,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是发挥专业优势,纠纷化解添新力。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开展现场法治服务,“面对面、零距离”向群众宣讲相关法律知识与典型案例,了解群众法治需求,接受法律咨询,现场化解矛盾。同时,法律顾问积极协助村(社区)两委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土地流转合同等规范性文本,为其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做村居两委的法治参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村居治理法治化。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履职尽责,当好法律法规“宣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诉讼“指导员”、法律援助“参与员”,推进法律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百姓,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送法服务入村(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坐班、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还积极利用微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法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重点宣讲《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与村(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