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培懿)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先锋路街道银河社区、先锋路街道法学会工作站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银河社区、先锋法学会工作站工作人员在银河社区设置“普法小摊”,向辖区居民发放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彩页,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居民增强法律意识,遇到问题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方法维护合法权益。随后,工作人员到辖区商户发放了普法宣传单页,引导商家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先锋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银河社区讲解了“新消法”的七大亮点解读,针对大家在消费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学习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6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5件。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相关法律法规告诉群众,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对维护自身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在先锋辖区营造了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