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卫柠 于雪)为切实发挥“法治带头人”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3月6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联合珑山社区开展“法治带头人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沿街商铺宣传《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防范养老诈骗犯罪等内容。珑山社区书记王秀一作为社区的法治带头人,将法律知识与辖区内发生的真实案例相结合,向群众讲解了防范养老诈骗的重要性和法律依据,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帮助群众养成日常学法、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在普法宣传的同时,王秀一书记还向居民普及了社保、医保等政策规定,吸引群众驻足学习。此次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王秀一书记充分发挥了“法治带头人”作为法律法规“讲解员”、法治宣传“组织员”的良好作用,促使法律、政策知识进一步走进居民生活当中,营造了居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和谐社区奠定了法治基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