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霞)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学生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3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司法局鱼邱湖司法所联合鱼邱湖派出所、鱼邱湖街道综治办、山东金城法苑律师事务所冯建亮律师在迈官屯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给学生们送上了“开学第一课”。
活动中,派出所负责人采用深入浅出、循序渐进的方式,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及产生的原因、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及欺凌、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教育引导师生们树立法治意识,当“危险”来临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冯律师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普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本人代理过的案件,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倡导同学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与法相伴、共向“未”来。
通过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还进一步筑牢了遵纪守法的观念,对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更加安全的法治校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司法局鱼邱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