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壮 岳善飞)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守护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防护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2月8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团联合镇综治办开展了一场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利用高集镇大集人多、流量大的优势,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现场普法、现场教育。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同时,为加大宣传力度,工作人员还在重点路段、路口悬挂安全警示条幅,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海报,号召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高集司法所将继续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普法宣传过程中,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为营造辖区内和谐、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