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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邻里起纠纷 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庆利 梁锡芝 黄玉博)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姜楼镇人民调解员黄玉博、冯正召成功调解一起因屋顶安装光伏太阳能发电板影响采光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姜楼镇某村村民甲某、乙某互为老邻居。乙某的房屋因年久失修,没有人居住,只在院内种植树木、蔬菜。甲某在自家房屋顶上安装了光伏板,后发现乙某院内的树木较高大,部分树枝延伸至甲某家,遮挡了光伏板的采光。于是甲某在未与乙某协商的情况下,私下将乙某院内树木的树枝砍掉。乙某发现后,找到甲某大吵一架,双方矛盾激化,多年邻居反目成仇。村干部为防止事态扩大,便主动邀请专职人民调解员黄玉博、冯正召进行调解。
 
  调解中,调解员们聚焦矛盾争议,找准调解切入点,分别对甲某、乙某进行情、理、法疏通劝导。调解员黄玉博首先找到甲某,对甲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甲某未经允许砍伐别人的树木,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所涉数额较大一般会判处有期徒刑。当甲某得知自己的行为会构成违法时,被吓住了。见此情形,黄玉博连忙补充道:“虽然乙某的树枝延伸至你家,影响到你的生产生活,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但树枝是乙某私有财产的一部分,不受侵犯,因此你不能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私自砍伐树枝,如果乙某要求你恢复原状或作出经济赔偿,你完全不占理。”
 
  随后,黄玉博与冯正召又找到乙某进行沟通,并表示这件事的确是甲某不对在先。但乙某自家院内的树枝确实延伸到甲某家中了,乙某没有起到很好的管理作用。根据《民法典》中的相邻关系原则,邻里之间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调解员认为,乙某的树枝损失并不大,大家互让一步,一定能化干戈为玉帛。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甲某、乙某两人握手言和。
 
  “其实在农村,一切邻里间矛盾、问题的产生都是来自于缺乏沟通。放下身段、主动沟通,一切矛盾和问题就都解决了。”黄玉博在调解完这起纠纷后说道。“接下来,我们调解员们将立足本职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真正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好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