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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多“暖心” 民工过年不“忧薪”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张风珍)“感谢段主任为我们农民工解决了燃眉之急,通过您不懈努力,我们终于拿到血汗钱,这样我们马上安心回家过大年了。还是党和政府好!”农民工魏某紧握着莒镇调委会主任段小龙的手感慨万分、热泪盈眶。1月19日,山东省禹城市莒镇调委会联合镇信访办等部门成功地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1月15日一早,莒镇工业园某机械零部件加工公司的21名民工结伙来到禹城市莒镇调委会,反映因为公司老板不付工资,没钱回家过年,要求镇调委会出面解决。眼看着年关越来越近,辛苦工作一年的民工兄弟们都归心似箭,等着拿着一年的血汗钱回家和亲人团聚,有的路途遥远,不提前买票,可能还无法回家,因此一旦听见工资无法领取,往往情绪激动,有的还哭哭啼啼。“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决不能拖延,否则,引发群访,危害社会稳定。”莒镇调委会主任段小龙接到农民工报案后,立即向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启动镇公安、信访、应急办等部门配合调委会联动快速处置机制。
 
  首先,信访部门快速接访并安抚民工情绪,引导民工来到调委会,不要在镇里其他办公场所聚集;公安部门做好备勤工作,防止出现跳楼等过激讨薪行为和群体性事件;镇调委会和应急办通知企业负责人和挑选民工代表到场并主持调解。各部门负责人在镇调委会现场办公,积极履职,联勤联动,迅速到位,进入临战状态。
 
  镇调委会和应急办约谈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班组负责人后,基本对纠纷有了大致的了解:原来该公司工资发放模式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工资不是直接发放给民工,而是发放给组长,由组长再发给工人,企业在付掉85万左右的工资后,认为只需再付10来万,组长认为还需付款30来万,双方分歧较大,企业拒付后,组长也拒付民工工资,便带着民工来镇里要求解决,另外,组长发放民工工资也没有统一规范,每个民工都多少不一,有的就付了生活费,涉及员工众多,数额较大,非常复杂。
 
  镇调委会在组织双方对账目进行仔细核算,双方无争议的前提下,调委会主任段小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首先对双方进行普法教育,让企业主明确拒绝支付民工工资按照国务院最新规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让民工知道,利用讨薪虚报数额或者追偿其他非工资款项,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下来对双方争议的事项一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镇调委会段主任的嗓子都说哑了,最终经过五昼夜天连续奋战,缕清了公司职工工资账目,促使公司老板归整财务制度,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镇调委会签订好调解协议后,企业负责人将25.3万一次性现场支付给每位民工,民工领取到工资后,一个个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至此,一起涉及21人的讨薪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充分体现了莒镇调委会等部门为民办实事的高效率和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凝聚力。(山东省禹城市莒镇镇调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