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大集”上的“普法摊位”
---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潘庄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闫乙)俗话说得好,“进了腊月就是年”,今天是腊月二十一,是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潘庄镇的第一个年集,也是“黄河大集年货节”的潘庄分会场,大集上热热闹闹、人声鼎沸,老百姓们一扫前段时间的忧愁,家家出门囤年货,真的是“人间烟火处,年味正浓时”。
在潘庄镇年集上,有一个特殊的摊位,没有叫卖的声音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交谈,有的只是以案释法的宣传材料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故事,这就是潘庄年集上由潘庄司法所联合潘庄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特别组织的的“普法摊位”。
“大娘,您知道扫黑除恶吗?您看看这个挂历”、“大爷,我给你讲讲这个案例”,“小朋友,要好好学习也要好好学法哈”......一声声的普法声音配合着年集上的热闹,更增添了老百姓过年的安心。
本次活动中精心选取了让村居民能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以“一问一答”的方式体现在宣传页上,也积极准备了“手提袋”和“小扇子”等小物品进行发放,充分调动了村居民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发动各村“法律明白人”在工作群、各村组居民微信群平台进行法律知识和案例转发,充分保证了此次宣传活动受益群众的数量和质量。
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丁凤林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受邀来到现场指导和切身参与此次活动,他指出:“此次普法活动是普法工作和传统文化宣传工作的有机结合,也是普法工作创新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普法工作指导要求的实际落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让广大的村民居民都充分的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使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
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通过此次“普法摊位”普法活动,使本辖区群众进一步知晓了法治的意义和法律的作用,增强了法治意识,也促进了学法的积极性,营造了“安心过年”的节日氛围。下一步,潘庄司法所将继续积极发挥作用,用“普法”带动“学法”,用“学法”引领“守法”,切实增强辖区的法治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潘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司法局潘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