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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法律援助暖人心 真诚感谢赠锦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郎法工,帮我要回来赔偿款,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2023年1月3日下午,受援人赵家河及其家属专程来到临清市司法局,为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对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和临清市奋斗法律服务所郎明华法律工作者为其解决法律难题表示由衷的感谢。
 
  去年7月份,我市青年办事处后里官庄居民赵家河来到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详细询问了解到:2019年5月7日深夜零时左右,申请人所在的村里二台区变压器零线松动导致输出电压异常,造成该变压器所有用电居民家中停电,申请人家中的电冰箱等电器被烧坏从而引起了火灾。发现火情后申请人随即拨打119报警,消防部门赶到施救将火扑灭。事后,申请人多次到消防部门要求查明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作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但是消防救援机构不予作出火灾事故认定,致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理赔,投告无门的情况下来到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丁凤林主任了解基本情况后,第二天随即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前往青年办事处后里官庄赵家河家中慰问,查看了事故现场,了解了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条件后,现场办公立即决定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并指派临清市奋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郎明华代理本案。代理人详细了解了案情,梳理了相关证据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履行法定职责,查明2019年5月7日深夜原告家发生火灾原因,并制作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2022年12月份临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代理人据理力争,取得了良好的开庭效果。后鉴于本案的特殊性,为了缓和与被告的关系,让原告能够得到及时赔偿,法官和代理人多次与原告赵家河沟通,劝其先撤诉,接受庭外调解,承诺一定能赔偿其损失。2022年12月底,受援人赵家河在法官和代理人的见证下领到了损失赔偿金16000元。
 
  锦旗既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鼓励与动力。近年来,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始终本着“人民至上,服务群众”的服务理念,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既考虑法律效果也兼顾社会效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受援人及其家属的好评。(山东省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