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近日,调处一起高庙王镇柴庄村某合作社和方某的涉企矛盾纠纷。某合作社承包高某的土地于今年11月初到期,土地到期后地上物辣椒茎没有及时砍掉拉走导致土地不能翻耙,现方某要求赔偿并不让合作社拉走辣椒茎引发纠份。经过调处,合作社放弃辣椒茎交由方某处理,并承诺在春耕之前将土地进行深翻赔偿,一场纠纷得以化解。节省了企业和群众的时间和精力。
自优化发展营销活动开展以来,高庙王司法所深刻领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立足本职工作,切实从企业面临的难点出发,了解企业诉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