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明强)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倡导学法用法、化解矛盾、维护基层稳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12月14日,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召开第四季度“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集中学习了《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物权编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着重讲解“养老防诈骗”“高空坠物”“离婚冷静期”“居住权的设立”等社会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引导大家主动学法,积极普法,更好地引导村民用法律思维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水平,有利于发挥他们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为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注入法治力量。(山东省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