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韩娇娇)今年以来,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着力突出“四化”,为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便捷式、零距离、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有事“想得到”“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用得好”,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服务设施标准化。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配备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在服务柜台前配备了座椅,服务台外设置了等候区,在醒目位置摆放了服务指南、工作流程和法律宣传资料。同时,设立调解工作室、学习教育室、宣告训诫室、谈心谈话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法治书屋等功能区。完善的服务设施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了便利。
二是服务人员专业化。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坚持全天候开展服务,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法律需求事项。同时,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特邀资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14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定期轮值坐诊,服务辖区群众,有效破解了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难题,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服务项目多样化。在服务大厅设置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治体检、诉讼代理、矛盾化解等多样化、全方位服务。同时,设立法律援助、公证、行政复议、立法民意采集点,指引相关业务的办理,确保了群众法律需求事项得到答复和办理。
四是服务运行规范化。对人员信息、服务流程、规章制度等全部上墙公示,既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首接负责、限时办结、定期研判、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微笑服务、热情接待,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有效满足了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实效,赢得了广大群众一致认可。(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