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金美红)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司法局潮河司法所在潮河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潮河镇乡村振兴发展。
一、规范场所建设搭建服务平台
潮河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8人,与五莲瑛华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职能融合、优势互补,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共12人。近年来,围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先后投资20余万元进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建成办公面积达280余平米的柜台式、开放式、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业务功能室齐全,形成覆盖全镇、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体系。
二、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提质增效
为便于群众能够随时随地进行法律咨询,办理法律业务,五莲县司法局创新打造“五莲县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包括网上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事务。平台引进全国1.5万余名律师,保障群众咨询问题3分钟内有人回应、10分钟内给予不少于3人答复,全天候为群众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解答。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通过网上进行法律咨询,办理相关法律业务,使法律服务触手可及,成为群众的掌上律师。
三、尽职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
潮河镇共有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者10人,其中法律服务工作者7人,法律顾问3人。司法所严格按照县局制定的标准化要求,通过“五莲县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对法律顾问进行“技术手段”考核,加强对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将考核工作考实考细。法律顾问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搞好法律服务,全程参与重大活动安保和重点项目推进,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自2020年7月开始,全县村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由过去每村每年3000元提高到4000元,有力保障了村法律顾问的积极性。
四、畅通援助渠道维护群众权益
司法所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农民工讨薪等特殊案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探讨,简化办理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的审查,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利用市司法局“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办理”,切实让群众“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扇门”,真正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一次办好”。
五、发挥公证作用源头规避纠纷
潮河司法所通过“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工作会议”形式,对镇政府重大事项、合同等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面参与农村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一手抓清理,一手抓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五莲县司法局推出了“公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公证“预防、规范、监督”等源头治理作用。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潮河镇各村在签订各类合同时,都首选公证服务,有效的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六、品牌特色调解援调无缝对接
创新打造“党员老兵调解”、“大嫂调解”“警司联调”调解品牌。创新“党员老兵调解”品牌,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会同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警调、访调、诉调对接,实行“接待受理、联合研判、协同指挥、调处化解”为一体的“一站式”调解,对适用法律援助的矛盾纠纷,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调解+法援”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46个村每村聘请一名“大嫂调解员”,充分发挥女性有耐心、细心、具有亲和力的优势,参与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纠纷调处,成效显著。
七、开展“法治体检”助力企业发展
依托辖区“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推行“法律服务代理全覆盖”工作机制。目前,潮河镇5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采用网格对接模式到辖区内中小微企业为其开展“法治体检”,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普惠、便捷、精准、优质的专业法律顾问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八、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法治氛围
创建村级普法示范点,以党建为引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成功打造了林泉村、刘官村两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五征集团一个诚信守法企业。2018年7月,林泉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20年,着力打造凤凰庄、大庄村两个新的普法示范点。同时,借助普法宣传契机,将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与普法宣传融合贯通,利用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宣传,大大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