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韩娇娇)10月9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邀请资深律师、法律专家为全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助力法治乡村建设。镇党委副书记张鹏主持培训,全镇35个行政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计140人参加。
培训班上,山东韵法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热点》作专题讲座,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史洪峰律师就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和婚姻继承方面的法律知识作了重点讲解。两位律师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提前进行了充分准备,精心制作了课件,他们的授课切合基层实际,结合具体案例,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不时赢得现场学员阵阵掌声。张庄司法所负责同志就《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解读,向参训学员讲解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明白人的内涵、主要职责、如何发挥作用等应知应会知识。
镇党委副书记张鹏在主持培训中指出,农村“法律明白人”是乡村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求全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做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头人”,在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参与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参加培训班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纷纷表示,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积极发挥作用,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做名副其实的带头人、明白人,带动身边更多的群众成为“明白人”。(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